好房论坛好房专家『 律师专栏 』『 戴勇坚律师 』 [讨论]新房办过户手续(未在房产局备案),开发商收取手续费,合不合法??

   
1  /  1  页   1 跳转 查看:3696

[讨论]新房办过户手续(未在房产局备案),开发商收取手续费,合不合法??

[讨论]新房办过户手续(未在房产局备案),开发商收取手续费,合不合法??

未在房产局备案的,未办任何手续的房子,需要办理过户。开发商要收取几千元的手续费,大家说说,合理、合法吗?

 

是不是这样的?

一、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到开发商处解除合同,乙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这样的话,产权证直接办理到乙的名下,由乙交纳契税。

    二、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产权证办到甲名下,由甲交纳契税;甲、乙再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又要交纳一次契税。
   
你们是采取第一个办法,很明显通过开发商帮忙更名使你少交了一次契税,要你交点手续费也是合情合理的,除非开发商学雷锋做好事。
最后编辑笑熬浆糊 最后编辑于 2008-03-22 07:41:21
 

我也不知道,但又有人说不合法,晕死![em03]
 

那确实

帮忙逃税当然不合法。
 

[em04]逃税?还没备案,没签合同,何来逃税?

 

这事实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法律上仅规定了此种情形下须经对方当事人(即开发商)同意,而对手续费的有无及标准并无规定。因此开发商的收费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专业定位,品牌战略,诚信为本,质量第一。
房地产法律咨询热线:0731-2223063 6681090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2110-2111室。
http://www.dyjlawyer.com
 

谢谢戴律师!!
 

第一种情况很多时候是开发商所不愿意看到的:

    首先,如果不与甲解约,而乙又在开发商处购买了一个单位,等于开发商作了两笔生意;

    再者,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很多是某些客户是在做炒房,如果其中出现问题,最后承担责任的往往是开发商;

    还有,如果这种情况出现过多,往往容易使开发商的销控出现混乱的情况,这也是开发商所不愿看到的。而且交易过程在客户手中进行的话,开发商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成本。

其实就开发商来说,本身并没有什么损失,所谓几千元的手续费也仅仅是为了让客户多出点钱罢了,因为其中的费用国家并没有规定,而且合同也并未备案,这些费用其实就变成开发商或者说是代理商的纯收入了。

 
1  /  1  页   1 跳转

版权所有 好房子  Haofz.Com  Sitemap

Powered by Discuz!NT 2.1.202    Copyright © 2001-2008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9375 second(s) , 3 queries. 湘ICP备05002829号
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