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询了一些文件,就是前业主如果已付清全款(房要今年七月交房),并签署了经过备案的预售合同的话,他是可以转让的。而且这种转让是不需要通过开发商的同意的。(但我的情况有点特殊,前业主找开发商帮忙联系买家,所以我只能通过售楼部工作人员才能拿到这套房子。)就是讲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前业主具备转让资格,我只需与他签转让合同。像这种有备案情况的我如何与他办理更名手续?
第二种情况,而售楼部人员讲,这套房现在处于待售状态,我除了支付一部分转让费给前业主外,房款仍然是按新业主流程走,交定金,付首付、签合同等,且强调网上签约同一套房子不可能卖给两个人,后者的资料是输不进的。这种说法对吗?这是不是意味着这套房子未备案?未备案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我能要这套房子吗?或者开发商根本没把预售合同交到房产局?那么是这种情况我是不是要在预售合同里约定要求开发商必须在30天内办理备案呢?
好急的,请尽快答复我,我明天就要交定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