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建设征地中心主任毛明宽就上述问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立项、审批和建设均有严格的程序和政策规定,立项、用地和规划都要经过建设部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不能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还须向上报批。
“国务院批转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能随变更改吗?”毛明宽向记者表示,经济适用房的立项、规划、建设也是一样的道理。地方政府本来就应该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建设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以基础设施投入多、拆迁代价大、地价成本增高、不赚钱等为由改变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是站不住脚的。
他说,经济适用房用地是按照国家对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的,由于政府在土地供应和费用征收等方面提供了许多十分优惠的政策,此类建设项目的成本一般都较低;如果允许将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用来开发高档商品房,无异于将国家让利于困难群体的优惠政策,拱手送给开发商牟取暴利。“即使转为商品房开发是合法的,也应该是开发商在相关部门缴纳完该项目商品房用地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用后,将其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变更为商品房开发手续。”
在批复“中华世纪城”等10个项目“经转商”的西安市六部门“市计投(2003)505号”文件上,记者看到,“中华世纪城”转为商品房开发的原因很简单,即:该项目用地对城市贡献较多,土地成本高;面临西高新枫叶新都市,宜作商品住宅;一期项目未经建设标准审核,面积过大。对该项目的处理意见一栏注明:全部转为商品房,按原评估地价和原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现行标准补交城建费用。
一位业内知情人士为记者分析道:2000年,西安市高新区居住用地基准价为51万元/亩,2004年,该地段已升至114万元/亩,同年,中海地产在该地段竞拍的一块商品房用地,更是高达260多万/亩。而“中华世纪城”以“原评估地价和原标准”,即按2003年以前居住用地标准取得的土地,加上各项城建费用,每亩最多不超过80万元,仅此一项,给哪个开发商哪个不获利丰厚、感激涕零?若按原“经济适用房”性质,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则其成本更低,开发商几近暴利。经济适用房“变性”为商品房过程中,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收益操作空间也很大。
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田党生坦言,当初西安市政府同意部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开发,既有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的原因,也有政府基于地方利益的考量,但“总体上说,是由于城市发展迅速,基础建设投入激增、拆迁代价较高而导致地价成本增高,从而不适合支撑经济适用房开发”。
具体到单个案例,田党生称由于以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体制不顺,加之自己是2004年才到任的,对“经转商”等相关情况不清楚。他说,现在西安市政府正在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公开承诺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公务员“团购”“豪宅”
据“中华世纪城”售楼部小姐介绍,由于该项目销售量大,接待任务较重,销售分为两个团队,一个团队接待散客,另一个团队直接由侨盛地产公司总部接洽“团购”。这位小姐还介绍说,该项目广受团购客户的喜欢,迄今已有数家大企业和政府部门在该小区集体买下了住房。
当记者询问都有哪些政府部门时,售楼小姐答道:“莲湖区土地局和建设局。”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价格等详细情况时,售楼小姐称前述两部门是直接和公司高层洽谈的,具体情况售楼部不是很清楚。
此前即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反映称,莲湖区土地局和建设局当时利用其审批“中华世纪城”项目建设拆迁征地之便,向开发商低价购买了四栋经济适用房住宅楼作为职工住房。其中,面积最小的也有170平方米,更有10余套面积在260平方米以上的越层专供领导所属。
5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中华世纪城”中心区段的四栋小高层住宅进行实地调查。只见四栋楼依小区内道路和围墙形成相对独立的院落,各栋楼之间以宽阔绿化带相隔,并配有一个较大的专用地下停车场。莲湖区建设局所属的两栋楼已经竣工,每栋一梯4户12层,土地局则是一梯4户9层,尚在施工。
记者以看房者身份走入一户正在装修的人家中,看到这套三居室宽大、舒适,设计讲究,内外条件、环境颇显档次。面对记者的询问,自称是莲湖区建设局干部的户主显得很热情。据他介绍,院内四栋楼确实是莲湖区建设局和土地局的,每户面积最小的也有170平方米,每栋顶层均为越层,“面积都在250到300平方米,当然是给领导住的”。至于房价,这位先生说:“最早我们每平方米都交了2000多元,听说最近又要交二三百元,咋算下来也超不过3000块钱,反正比商品房要便宜得多。”
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