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湘佳园”:露台漏水责任无法鉴定,业主与开发商协调未果!
芙蓉区马王堆“鑫湘佳园”的业主周先生近来一直为露台漏水问题而烦恼。

漏水的痕迹。
(注:“鑫湘佳园”位于芙蓉区马王堆新合村二组,共6栋,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28045平方米,住宅总户数248户,容积率1.95,绿地率为38%,建筑密度32.5%,开发商为长沙市城规房地产开发公司 。) 周先生所居住的“鑫湘佳园”是2006年8月正式交房,周先生在十月份进行了装修,今年四月中旬周先生搬进了位于七楼(顶楼)的新房。 没想到住不到一个月,楼下614的业主陈先生就投诉周先生家水管漏水,导致他们无法装修,要求周先生尽快解决漏水问题。 周先生仔细查看了水管,发现并无漏水现象。而陈先生家也只有在下雨时才有漏水的情况发生。经过一番细查,周先生发现漏水的位置是自己的露台。周先生认为漏水问题是开发商的防水层质量不过关所致,要求开发商出面维修并赔偿其损失。但开发商给出的说法是,房屋已经进行了装修,也有可能是业主装修不当破坏了防水层,建议业主去请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判断责任方。 根据业主周先生的说法,露台在06年的四月、六月份就曾出现过多次漏水现象。记者从物业公司处证实了周先生的说法。物业公司在接到业主投诉后,已将漏水情况反映给了开发商,而开发商也进行了多次维修。但对于维修是否是“有效维修”,双方则存在很大分歧! 记者随后联系了“省房协司法鉴定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鉴定处”监管委的陈中一主任进行现场鉴定。陈主任在看完现场后,表示现场已经遭到破坏,没办法做沉水实验,无法鉴定。(周先生在房屋装修时在露台的地面上铺上了瓷砖,出现漏水事件后,由于无法鉴定责任方,施工方曾要求周先生橇掉瓷砖,查看原因,结果却导致了现在无法鉴定)。


敲坏的瓷砖


专家鉴定
陈主任建议,两户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四方一起进行协调。但是直到记者离开时,开发商始终没有露面,业主与施工单位也没有达成协议!编者按: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广大业主,在交房时一定要对露台、卫生间进行“沉水实验”,切不可因为麻烦而省略,以免以后造成更大麻烦!如果有条件最好请有相应资质的验房公司进行验房,以免在入住后出现问题,造成责任不明的情况。
文章/好房子 瞳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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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y 最后编辑于 2007-11-16 17: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