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页   1 跳转 查看:439

我也请教律师一个交房的问题

我也请教律师一个交房的问题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如期通知收房,但是收房时开发商不能提供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合同约定交付买受人使用的条件是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仅提供了分户验收表、使用说明书和保修书。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可否收房,如何处理呢?开发商提供哪些材料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谢谢!!
 

回复: 我也请教律师一个交房的问题

交房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满足合同约定条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并可追究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交房条件为竣工验收合同,该竣工验收一般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方五方的竣工验收合格材料。法律上强制性规定的交房条件还需满足消防验收合格。
 

回复: 我也请教律师一个交房的问题

交房时开发商还应当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1  /  1  页   1 跳转

版权所有 好房子  Haofz.Com  Sitemap

Powered by Discuz!NT 2.1.202    Copyright © 2001-2008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125 second(s) , 1 query. 湘ICP备05002829号
返顶部